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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贸易合同的特点都有哪些
释义
    贸易合同具有的法律特点是: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束约的一种协议;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进出口贸易合同主体具有外国因素;贸易合同受双方当事人所在国政策的影响和制约。
    一、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明的作用如下: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文书。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护照”。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等的有效凭证。它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待遇和国别贸易政策、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等的重要凭据,因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效用。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是WTO成员,凭一般原产地证可享受目标国的最惠国待遇;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是普惠制给惠国或我国加入的各种区域合作安排的成员,则凭相应格式的原产地证书可享受目标国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更大的优惠待遇,直至免税。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是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凭证。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争取最大利益。
    二、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三、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有什么样的区别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
    (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
    (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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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1: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