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卖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卖方依约交付了货物,在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时遭到买方拒绝,在买卖双方对先付款还是先开发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方以卖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作为买方的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在买卖合同对先付款还是先开发票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方不得以对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