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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释义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在合肥购买新建商品房,使用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20%;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房龄来定。其中购买二手房10年之内的房龄,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10-20年的房龄,首付30%;20年以上房龄,不允许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商业贷款5年以上,基准利率为4.9%。
    二、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通告》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三、明确规定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抵押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廊坊公积金贷款政策
    廊坊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住房贷款的缴存人也称借款人,应当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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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