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和户口,如果已经出境的,还需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中需要继承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申办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及相关知识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公证书; 3、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4、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产为房产的,提交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查询证明; 6、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证明; 8、有权继承遗产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9、如设有遗嘱执行人,还应通知遗嘱执行人带身份证明到场。 相关知识: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五、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遗产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在遗产案件中,主张继承遗产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第二,主张遗嘱继承的,需提供遗嘱;第三,主张遗赠的,需要提供遗赠抚养协议,该情形下还需要提供证明已经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了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第四,主张法定继承的需提供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相应文件如户籍、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第五,财产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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