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庭审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合同纠纷庭审要注意,诉讼当事人应按照传票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与开庭;当事人可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以及庭审活动会记入笔录,当庭宣读,而当事人可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一、一审审限多长时间 一审审限多长时间,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决定: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一、民事案件审理结案时间需遵守以下规定: 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 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 4、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二、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以下: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总之,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对下次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能够即时确定的,应当当庭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刑事案开庭以后翻供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开庭后翻供一般不得采信,被告人在法庭上重复供述和辩护。但当庭翻供,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纳其供述,被告人的供述、答辩重复,在庭审中不供述的,而在法庭上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供述,其供述可能不予采信。审查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全部证据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答辩情况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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