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婆家买房写我的名字,离婚后算我的吗 |
释义 | 算,婚前买的房子写一方的名字,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的。 一、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离婚不一定能分。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在离婚时也可以对其主张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房子没有登记另一方的名字,所以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房子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二、我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三、房子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一般情况下,婚后加名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如果是婚前买房,那么房子写了哪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哪一方,属于个人财产。除非买房者把房子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公正。而婚后房产加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在离婚时被男女双方均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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