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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什么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释义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十五章第二节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措施,其第一条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生活情况相适应、与其智力水平相适合的民事活动,但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这意味着,对于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群来说,他们虽然在某些方面受到了限制,但并不是完全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可以进行一些与其生活情况相适应、与其智力水平相适合的民事活动。比如,进行日常消费、签订基本生活服务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民事活动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法定代理人可以是监护人、父母、配偶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对于没有法定代理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为其指定辅助人员或者临时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第二节第一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生活情况相适应、与其智力水平相适合的民事活动,但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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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