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3、参加失业保险并满1年缴费义务。失业人员可选择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解除合同后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超过60日未申领者视为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问题解答:得看情况。如果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有权利申请失业金? 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通常有权利申请失业金。失业金是一种社会保险福利,旨在帮助失业的劳动者度过经济困难时期。具体的资格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通常要求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注册为求职者,并符合特定的工作经历和失业时长要求。此外,一些国家可能还要求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或相关机构申报失业。因此,劳动者应该详细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失业金。 结语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包括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等。劳动者应在解除合同后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失业保险待遇权利。具体的资格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劳动者应详细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失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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