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首先要弄清楚取得的房子是否有国土证明书。如果有的话,可以根据国土证明书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2、如果没有国土证明书,就要看这所房子是什么情况。例如,这所房子是以前的房子,当时只办理的房地产证明书,不办理土地。3、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而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4、带着相关证明书和资料去国土资源局处理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