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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释义
    下面我将针对医疗纠纷的防范问题,为大家做简单分析: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总的来说,也即是发生医疗损害后果以及当事人之间因此而产生的纠纷问题。所以,对于医疗纠纷的防范,也即是以上这两点问题的防范问题。首先,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做到认真负责,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患者和家属也应当积极配合,如此才可以避免相关医疗损害事故的发生,才是从源头上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其次,在医疗损害后果发生后,医患双方应当积极沟通,各方依据自身过错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协商解决,如此才能减少分歧,不至于产生纠纷。
    一、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的原则是什么呢
    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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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