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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与安置房怎么区分
释义
    法律分析:1.房屋产权。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在产权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2.交易。不少安置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会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手。商品房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不过,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3.质量。由于安置房的利润有限,不排除有一些建筑工程商为了增加利润很可能会偷工减料。相比安置房,商品房的质量普遍上比安置房的质量要高。4.享受权利。相比其他的房屋类型,商品房的价格相对比较高,因此商品房的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对应的比较全面。
    一、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
    二者存在以下区别:1、性质差别:因城市规划、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的房子就叫做动迁房也有人称呼为安置房,商品房是由开发商建设可以销售的房屋。2、房屋质量有差异。动迁房的质量可能会较差,商品房相对来说质量会好些。3、价格存在差别:动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价格相对低廉,商品房是按照市场价卖的。
    二、动迁房与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与商品房区别:1、不同定义:动迁房也是安置房,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但商品房是上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价格也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2、产权不同:动迁房不是完全的产权,没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的使用权是一种完整的土地使用权;3、质量不同: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会受到严格的限制,所以建设者会偷工减料,但是商品房的质量会比较好;4、交易时间不同:动迁房会受交易时间限制,几年内不得挂牌转售给他人。商品房交易时间不限,如果购买的房屋已经登记,就可以挂牌交易。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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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