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纠纷案件如何应对 |
释义 | 借款纠纷案需要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如何认定民间借贷,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民间借贷的方式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需要的证据有: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 二、民法典借钱人不还钱怎么样办 依据民法典,借钱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因此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制作民间借款合同要注意的是什么 制作民间借款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诉讼时效问题;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 3、民间借贷利率可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但必须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约定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依法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 4、贷款人是为了开展非法活动而借款,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款关系不受保护。对双方的非法借贷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行为人以借款人名义出具的借据代为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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