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贷款没成功提交的资料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2、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申请,进行贷款前调查;3、资料审核通过,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4、签订借贷合同;5、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簿(参考格式六)、贷款发放回收登记明细簿、存款、利息等台帐;信贷人员移交手续等。 二、借款单位档案。一般以每一借款单位为立卷对象,按贷款种类,逐户建立业务档案。其内容包括:借款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七)、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统计表、会计报表、经营状况等有关资料,及归还借款本息情况表等。 三、借款合同档案。包括借款申请审批书、信贷员贷前调查、贷后检查报告、借款合同、贷款指标通知书(或借据)、贷款利率调整通知书(参考格式八)、到逾期贷款通知书、挤占挪用贷款处理通知书、抵押担保协议或第三方不可撤销保证书(参考格式九),双方签订的合同变更、补充书面协议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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