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未签合同无社保的临时工,如何维权? |
释义 |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违反了相关法律。根据劳动法和社保法规定,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关键是收集证据,如工装、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在单位作为临时工工作了几十年也没签合同没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费。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证据,您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装、工作证、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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