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好,公司变更股权及名称贷款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
释义 | 公司股东变更合同有效,应该继续履行。公司股东名称、主体的变更不等于公司主体的实质变更,公司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名称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公司更改名字一般是不用重新签合同的。因为公司名字的更改对劳动合同没有太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公司要更改名字的,需要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重组,解除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是否需要补偿 公司重组员工是否有赔偿,视情况而定:1、公司重组之后,如果没有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个时候原由的劳动关系是没有改变的,只需继续履行合约;2、如果公司合并之后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资产重组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法支付员工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你好,公司需要签订新的合同来改变股权和名称贷款吗? 公司可以改名,但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股东会议决议改名的文件;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如何贷款公司贷款流程如下:1、公司需要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2、银行在收到企业的贷款申请后,会对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实;3、对于通过贷款审核的,银行会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网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其他事项;4、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银行就会按照合规规定发放贷款,获得贷款资金后,借款人按照银行规定按时偿还欠款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重组、终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公司重组员工是否有赔偿,视情况而定:1、公司重组之后,如果没有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个时候原由的劳动关系是没有改变的,只需继续履行合约;2、如果公司合并之后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资产重组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法支付员工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名称更名后股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股东名称变更是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名称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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