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联系不上如何股权变更 |
释义 | 股东联系不上如何股权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转让方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若其他股东三十日未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若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该股权。若股权转让经过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包括领取变更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银行信息变更。 法律分析 一、股东联系不上如何股权变更 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结语 股东联系不上时,股权变更应按公司章程或《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办理。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未答复即视为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比例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若公司章程有规定,按其规定办理。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包括领取变更申请表、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变更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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