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和程序? |
释义 | 延期申报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 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延期缴纳税款的程序如下: 1、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2、报送相关材料; 3、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4、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0.5‰的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法所称“特殊困难”和审批权限解释为: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有权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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