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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时间
释义
    

法律主观:
    


    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是纳税人有以下特殊困难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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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