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办理购房贷款的条件包括: 1、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经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及其以上的公积金(包含异地存缴的本市或外市户籍职工),有的地区要求12个月以上,各地区有所差异。 2、申请人及共同贷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能够缴纳清所购房屋的首付款,一般是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4、有房屋购买合同; 5、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