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裁定适用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口头裁定是“书面裁定”对称。以口头形式作出裁定,裁定形式之一。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即发生法效力,应予执行。 一、口头裁定适用范围 1、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 2、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即发生法效力,应予执行。 二、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1、判决书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2、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三、民事裁定书生效后还能上诉吗? 1、一般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2、根据您的情况,估计对方是另行起诉,不是重复起诉。 3、现在执行阶段的,您可以申诉处理或找检察院进行抗诉。 4、具体到底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请面询当地的律师看看判决书后再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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