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前财产更名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婚前财产更名需要的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 一、怎么补开离婚协议书 如离婚协议书遗失,可凭身份证、户口、离婚证明,到当时办理离婚证明的民政部门,将申请的离婚协议书文件复印件存档,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公章,本章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民政部门备案一份。 二、医保卡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符怎么办 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或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不同地区办理流程不同,请先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所持医保卡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实际不符的办理方式: 1.参保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加盖了社保经办机构资料更正确认公章的《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 2.更改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 三、如何在离婚后进行房产证除名 四、协议离婚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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