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械设备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其次为商业损失赔偿。三是拆迁补偿费,包括拆迁前期费用和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等。四是基于拆迁政策的奖励成本,包括快速拆迁成本、拆迁奖励成本等,由当地政府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