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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撤销权的限制期间
释义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五年,当事人应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消失。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适用除斥期间,过了除斥期间则撤销权消失。
    法律分析
    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撤销权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是适用除斥期间。诉讼时效过了,丧失的是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还在。也就是说只要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还可以赢得诉讼。除斥期间过了,撤销权这个实体权利也就消失了。
    拓展延伸
    合同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和法律约束
    合同撤销权是指当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误导、威胁等违法行为,或者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时,另一方可以行使的一种权利。合同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包括合同的违法性、违约行为的存在等。然而,合同撤销权并非无限制的,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超过限制期间则无法行使。这一限制期间的设定旨在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法律秩序。因此,在行使合同撤销权时,必须注意限制期间的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合同撤销权是一种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的权利,但其行使受到除斥期限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或者在受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超过除斥期限,撤销权将消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适用除斥期间。因此,在行使合同撤销权时,必须遵守相应的时间限制,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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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