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么办理涉外结婚手续
释义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在具体办理时,1.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2.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3.提交外国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4.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必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3: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