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税务登记不再处罚 |
释义 |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办税务登记证要什么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工商已注销税务没注销怎么办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一)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未满3年的将不被允许使用。 (二)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负个人责任。自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公司其出资人或股东,应当依法履行组织清算义务,拒不清算的,将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能贷款、限制出行及不能领取养老金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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