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在看守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吗 |
释义 | 被看守所拘留的人在非侦查阶段可以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经侦查机关同意,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死亡时,应及时通知人犯。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人犯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病危时,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分析 被看守所拘留如果不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的,是可以探视的。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如果经侦查机关的同意,是可以对看守所羁押人犯进行探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拓展延伸 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是否可以探望他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员的家属通常是可以探望他们的。然而,探望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具体案件和看守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家属需要提前申请探望许可,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此外,探望时间和频率可能受到限制,以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和秩序。因此,建议家属在探望前与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了解具体的探望政策和程序。维护被拘留人员与家人之间的联系对于心理健康和法律事务的处理都非常重要。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员的家属通常是可以探望他们的。然而,探望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具体案件和看守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家属在探望前与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了解具体的探望政策和程序,以维护被拘留人员与家人之间的联系,促进心理健康和法律事务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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