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不让探望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一、起诉没抚养权会给孩子吗 起诉没抚养权不会给孩子。起诉方式离婚的,法庭会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孩子由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可以探望孩子,享有探望权。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配合另一方行驶探望权。若无抚养权一方强行把孩子带走,拥有抚养权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无抚养权一方归还孩子。并且可以限制其探望权的行使。 二、不让探视孩子的原因及如何处理 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