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立案后还能撤案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撤诉的主体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一、请问撤诉的流程 民事撤诉流程如下:1、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二、劳动仲裁案件被撤诉后还能再次起诉吗 劳动仲裁案件视为撤诉可以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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