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到中院申请立案。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不能在该法院立案:该法院是被告,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是所管辖的法庭起诉该法院,违反回避原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