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一年多了还能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
释义 | 不可以领。失业一年多了不能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自己主动离职现在已失业一年肯定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一般领失业金最主要的条件就是在离职的时候非本人意愿离职的,对于失业保险主要就是为了失业的弱视群体而给出的补偿金。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来看,需要满足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核心有三条: 1、所在单位已交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的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三、失业金的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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