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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再结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离婚后再婚,需要的登记程序与首次结婚的程序是一样的,再婚的男女双方都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和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再婚需要另外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查后,就可以颁给双方新的结婚证。
    一、再婚不带判决书是否可以
    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则需要带上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再婚是指第一次婚姻关系结束后,再一次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领取结婚证时,民政部门需要你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二婚一般都是怎么办理
    二婚手续一般都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的:男女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此之外还需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再婚手续,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双方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为其登记结婚,分发结婚证。
    三、有判决书了还要离婚证吗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用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如果想再婚,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如果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自己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加盖法院公章后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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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