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发生碰瓷事件后,如果车主驾驶机动车离开现场的,并不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但车主遇到碰瓷的情况,最好是报警处理,不要自行离开。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交通笔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笔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认定为交通笔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率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口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目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星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末能达成一致或末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