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租地合同可以确权吗 |
释义 | 土地确权时有租地的,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给原承包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民法典》第333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但是自合同生效时取得,无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平等协商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人,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了较长的承包期限,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尽管《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有所规定,但双方当事人可以作更为明确的约定。 (6)违约责任。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双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3、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5、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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