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律师能做什么 |
释义 |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一)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四)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一、侦查阶段可不可以会见律师 在侦查阶段是可以会见律师的。 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4、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不需要会见当事人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特殊情形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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