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女儿可以分家产吗? |
释义 | 女儿在拆迁补偿中享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无论是否外嫁,都有权享受拆迁补偿。相关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拆迁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女儿有份分吗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拓展延伸 拆迁后,女儿是否享有分家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后女儿是否享有分家产的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拆迁后的家产会依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而法定继承顺序中通常排在前面的是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因此,如果女儿是拆迁人的子女,她有可能享有分得家产的权利。然而,具体要看拆迁人在拆迁前是否有制定过遗嘱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如果拆迁人有明确的遗嘱或法律文件规定女儿可以分得家产,那么女儿将有权享有分家产的权利。总之,拆迁后女儿是否享有分家产的权利,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拆迁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具体情况需根据遗嘱、法律文件和当地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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