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四川成都10级工伤最新赔偿标准 |
释义 | 成都市范围内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经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终止补助金等。赔偿项目根据伤害程度分为一般伤害、伤残和死亡,涵盖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资、辅助器具费、一次性补助金、津贴、丧葬补助金等。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法律分析 一、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在成都市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出差标准的70%。 3、住院期间护理费:首先需要确定需要护理;其次,标准按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工工资确定。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残疾辅助器具。 5、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确定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 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 7、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项,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适当要求。 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10、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成都市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包括一般伤害的赔偿、伤残的赔偿和死亡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等。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赔偿项目会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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