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因车辆使用而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损害赔偿责任时,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规定。若保险金额不足以赔付受害人全部损失,保险公司仅负责按保险金额比例赔偿,剩余部分由被保险人承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交通事故受害人协商,可以采取和解方式解决事故赔偿事宜。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查勘、鉴定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有权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