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后前配偶拒绝探视孩子,如何应对?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如对方阻止探望,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另一方阻止探望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对方如果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情况的,您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拓展延伸 应对前配偶拒绝探视孩子的法律途径及建议 当面临前配偶拒绝探视孩子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及建议。首先,您可以与前配偶进行积极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如果必要,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前配偶履行探视义务。同时,您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见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建议您遵守法律程序,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尽量保护孩子的利益。请注意,在法律途径中,专业律师的指导和支持非常重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结语 法律途径及建议: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探视义务,收集证据支持主张,遵守法律程序,保护孩子利益。律师指导和支持至关重要,确保权益得到最大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