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被判刑后期还要再服刑么 |
释义 | 怀了孕判刑了一般不用坐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如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争取缓刑。 怀孕了不适宜坐牢,可以判处监外执行。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如果孕妇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通常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婴儿期间,可以在监外执行。等哺乳期满后,剩余刑期未满的,应该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 如果剩余刑期已满的,不再执行。综上,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孕妇,因其怀孕期间加上哺乳期,可能长达两年时间,所以在哺乳期满后收监执行的实刑可能在3-4年左右。 怀孕的人不能宣告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如下: 1、怀孕的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的; 2、怀孕的人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悔罪表现; 3、如果宣告缓刑,怀孕的犯罪分子仍有再次犯罪的可能; 4、对怀孕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是什么?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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