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委托书可以背书转让吗
释义
    委托书不可以背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怎么写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二、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是什么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如下:
    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注明日期;
    3、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应该填写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处写上背书公司的名称,然后在下面的框架内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章。
    三、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有什么义务
    汇票的背书人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两点:
    一是担保票据付款人在票据到期时,有支付票据金额的能力;二是担保转让的票据无瑕疵,即无抗辩事由发生。此种担保责任同样是一种法定担保责任,它依法律规定,在背书人为背书文句,并交付与被背书人时发生。
    背书人以背书方式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背书人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在转让其票据权利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转让人,也就是原持票人,在持票人将其票据权利授予他人代为行使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进行授权的人,也就是享有票据权利的人;在设定质押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出质人,也就是以该票据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人。
    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主要目的是要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承兑汇票背书人必须承担保证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的义务、保证其签章前手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
    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背书,承兑汇票背书人需要承担背书连续及其能承兑的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4: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