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欠款纠纷可以直接起诉。但原则上应当与发包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时,只要选择发包人,任何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方式的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多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由于周期长、投资大,施工合同多为隐蔽工程和专业性强,因此,我们必须在诉讼前尽最大努力收集、整理和分析证据;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为了保证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时,应当尽可能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4、诉讼请求范围可主张违约金、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及构件积压等损失及实际费用。 一、建筑工程承包出现事故谁承担责任呢 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是承揽关系,承包方雇佣人员出问题,由雇主承担责任,也就是承包方承担责任。 但是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发包人的责任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