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有: 1、《国有 土地使用证 》正本; 2、 抵押 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 3、双方填写土地 抵押合同 一式三份; 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5、经公证的 土地使用权 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 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 土地出让 合同出让金、 契税 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 7、双方 营业执照 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 身份证 复印件各1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