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不属于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次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不属于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妻共同消费支配的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