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不足一千元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侵权不足一千元,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侵犯商标权的,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因为侵权商标金额在一千元之内,属于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是销售行为,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仅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由于侵权所得较小,可能工商部门不进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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