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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释义
    一般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就纠纷处理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3、医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集医疗纠纷证据如下: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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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