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注销营销执照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 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 注销登记 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 身份证 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