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淄博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淄博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条件是什么 淄博市行政辖区内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淄博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淄博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材料 1、首次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灵活就业人员:非农业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一寸照片。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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