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 一、投保后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当证明保险公司需对事故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二、交通人伤保险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当事人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3、递交索赔单证 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4、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当事人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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