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设立企业集团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该企业集团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拥有至少5家子公司;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3、该集团成员单位全都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