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干满合同期10天,用人单位不给工资不合法,应当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付清。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